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解的通知
访问次数 :1023 发布时间 :2018-10-12
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了客观评估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力度和成效,最高人民法院引入了第三方评估机制,就全国各级法院如何才算达到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制定了一系列评估指标体系,涉及中级法院的有五大项,这五大项指标体系中,有的需要院党组支持保障达标,有的需要各部门协助配合达标,有的需要执行部门加大执行力度达标,为了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必须将指标体系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对应部门,对标对表,层层落实。现将相关指标作如下分解,请认真贯彻执行。
1. 规范执行(20%)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备注说明 |
责任部门及职责 |
财产保全(5%) |
引入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机制(15%) |
基本要求:引入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机制 |
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是否贯彻实施财产保全担保制度;在受理案件通知书中提示原告进行财产保全申请;台账资料由执行局辅助收集 |
保全执行及时性(30%) |
基本要求:在5日内启动执行 |
业务部门与执行局之间工作交接是否顺畅,落实是否及时到位 | |
适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情况(25%) |
基本要求:保全案件适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 |
保全裁定作出后由执行局查控落实 | |
系统自动提取的保全率(30%):保全案件数/一审民商事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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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 | |
财产申报(5%) |
依法发出报告财产令(50%) |
基本要求:依法发出报告财产令 |
执行局 |
对于拒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视情节轻重进行法律制裁(罚款/拘留/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50%) |
基本要求:有过相应处罚案例 |
执行局、司法警察支队 | |
财产调查(10%) |
网络查询及时性(70%) |
基本要求:需要查询财产的,执行人员收到案件之日起5日内启动查询 |
执行局 |
网络查控措施期限内发起率(20%):期限内发起案件数/执行实施案件数(含首次执行、恢复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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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 | |
传统查询及时性(10%) |
基本要求:当事人提供具体财产线索且无法通过网络查询的,一个月内启动线下查询核实 |
执行局 | |
财产控制(10%) |
对于查到的财产,需要并能够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施控制措施的(50%);需要线下控制的(50%) |
基本要求:能够进行线上(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控制的,在48小时内采取措施;进行线下控制的,在10个工作日内采取控制措施(需异地控制的除外) |
执行局 |
评估(5%) |
及时启动评估(50%) |
基本要求:需要评估的,在30日内启动评估 |
司法技术处:评估是否及时;对评估报告异议处理是否及时;报告提拱执行局是否及时。 |
及时发送评估报告(50%) |
基本要求: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送当事人 |
执行局 | |
财产拍卖(10%) |
及时启动拍卖(50%) |
基本要求:需要拍卖的,在30日启动拍卖 |
执行局 |
网络司法拍卖率(50%):网络拍卖案件数/拍卖案件数 |
基本要求:网拍率为80%以上 |
执行局 | |
执行款发放(5%) |
新收案件是否一案一账号(40%) |
基本要求:实行一案一账号 |
行装局:是否建立了一案一账户 |
执行款发放的及时性(60%) |
基本要求:在1个月以内发放,或超过1个月发放,但是说明理由并经过领导审批 |
执行局 | |
纳入失信名单(5%) |
系统自动提取的失信名单撤销率:撤销失信名单数/发布的失信名单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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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 |
终本案件合格率(30%) |
终本案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基本要求:2016、2017、2018年三年的终本合格率均达到90% |
执行局 |
现场执行记录(2%) |
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50%):进行强制腾空、搜查等执行行动时是否使用执法记录仪 |
基本要求:有使用 |
执行局 |
将执法记录仪资料以合适方式保存(50%) |
基本要求:将执法记录仪资料以合适方式保存 |
执行局、司法技术处 | |
执行转破产(3%) |
是否有执行转破产的案件 |
基本要求:有执行转破产的案件(有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决定书和破产案件受理裁定书) |
执行局、立案庭、民二庭 |
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10%) |
执行案件是否均纳入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40%) |
基本要求:全部纳入 |
执行局 |
系统自动提取的信息录入差错率(30%):(到位金额信息项为空率+拍卖案款到账信息项为空率+案款数据偏差率+其他必填信息项为空率)/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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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 | |
系统自动提取的关键节点平均超期数(30%):关键节点超期总数/首次执行案件结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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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 |
2. 阳光执行(5%)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备注说明 |
责任部门及职责 |
财产控制、处分告知(30%) |
财产控制措施(主要指扣押)告知被执行人(50%) |
基本要求:给被执行人发送扣押等裁定书 |
执行局 |
财产处分信息告知被执行人(50%) |
基本要求:向被执行人发送扣划、拍卖、变卖、以物抵债等裁定书 |
执行局 | |
执行案件流程信息公开(30%) |
执行主要流程节点告知当事人 |
基本要求:告知 |
执行局 |
执行文书公开(30%) |
执行裁判文书(50%) |
基本要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 |
执行局、审管办:执行局及时提供生效法律文书;审管办及时上网公开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50%) |
基本要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 | ||
执行规范性文件公开(10%) |
法院关于执行的规范性文件 |
基本要求:在法院官网公开 |
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由审管办、执行局提供;公开由公公室完成。 |
3. 监督管理(10%)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备注说明 |
责任部门及职责 |
案件办理(10%) |
执行复议类(40%) |
基本要求:绝大部分案件办结 |
执行局 |
执行协调类(10%) |
基本要求:无此类案件或绝大部分案件办结 |
执行局 | |
执行监督类(40%) |
基本要求:无此类案件或绝大部分案件办结 |
执行局 | |
执行请示类(10%) |
基本要求:无此类案件或绝大部分案件办结 |
执行局 | |
信访申诉(30%) |
系统自动提取的法院登记辖区信访案件数与最高法院新交办信访案件数比值(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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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 |
系统自动提取的到最高法院信访的执行信访率(案访比)(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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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 | |
系统自动提取的到最高法院信访的信访化解率(25%) |
基本要求:信访化解率在30%以上 |
执行局 | |
系统自动提取的到最高法院信访的信访办结率(35%) |
基本要求:信访办结率在90%以上 |
执行局 | |
建立信访管理制度机制(10%) |
基本要求:有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并建立相应管理机制 |
执行局、立案庭 | |
管理督查(10%) |
统筹管理并督查下级法院应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的情况(20%) |
基本要求:有管理文件并开展督查工作 |
执行局 |
统筹管理并督查下级法院执行案款清理和管理情况(20%) |
基本要求:有管理文件并开展督查工作 |
执行局、行装局 | |
统筹管理并督查下级法院办理督办案件、事项情况及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的情况(20%) |
基本要求:有管理文件并开展督查工作 |
执行局 | |
统筹管理并督查下级法院办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情况(20%) |
基本要求:有管理文件并开展督查工作 |
执行局 | |
统筹管理并督查下级法院办理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情况(20%) |
基本要求:有管理文件并开展督查工作 |
执行局 执行局 | |
协同执行(10%) |
中级法院协同下级法院办理执行实施案件的情况 |
基本要求:有协同办理案例 |
执行局 |
执行指挥中心事项管理(20%) |
事项委托办理情况(20%):系统自动提取的事项委托期限内办结率(50%)、事项委托平均用时(50%) |
基本要求:大部分事项委托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
执行局 |
系统自动提取的督办事项期限内办结率(30%) |
基本要求:大部分督办事项期限内办结 |
执行局 | |
系统自动提取的涉执舆情办结率(20%) |
基本要求:绝大部分涉执舆情办结 |
执行局 | |
系统自动提取的督导案件办结率(30%) |
基本要求:绝大部分督导案件办结 |
执行局 | |
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管理(10%) |
下级法院统一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中立案、办理、结案(50%) |
基本要求:下级法院统一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 |
执行局 |
80%以上的下级法院适用网络司法拍卖(50%) |
基本要求:80%以上的下级法院适用网络司法拍卖 |
执行局 | |
科学的执行考核(10%) |
定期对辖区基层法院进行执行单独考核并通报结果 |
基本要求:每年2次以上对辖区基层法院进行执行单独考核并通报结果 |
执行局、政治部 |
4. 执行保障(15%)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备注说明 |
责任部门及职责 |
执行指挥中心(20%) |
固定场所(20%) |
基本要求:有单独的场所 |
执行局 |
专用电脑等设备(20%) |
基本要求:配置相应设备 |
执行局、行装局、司法技术处 | |
建立专门的工作机制(20%) |
基本要求:建有相应的工作机制 |
执行局 | |
专门执行工作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20%) |
基本要求:配备专门执行工作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 |
执行局、政治部、司法技术处 | |
保障远程指挥、执行会商功能的硬件设施(10%) |
基本要求:与辖区法院均实现了执行指挥系统音视频互联互通 |
执行局、司法技术处 | |
值班制度(10%) |
基本要求:专人值班 |
执行局、司法警察 支队 | |
队伍建设(40%) |
执行人员比例(20%):在编执行人员占法院在编总人数的比例不应低于15% |
基本要求:比例高于或等于15% |
政治部 |
执行法官员额(20%):执行局(包括执行裁判庭)法官员额的比例不得低于审判庭法官的平均比例 |
基本要求:执行局法官员额占中央政法编制人员的比例不低于业务庭法官比例 |
政治部 | |
结构优化:年龄结构(10%) |
基本要求:22岁-50岁的中央政法编人员占80%以上 |
政治部 | |
轮岗(10%) |
基本要求:执行岗位与审判岗位之间进行轮岗(轮岗时间不低于3个月) |
政治部 | |
警务保障(10%) |
基本要求:有常驻执行局的司法警察 |
政治部、司法警察支队 | |
定期组织下级法院进行集中培训和视频培训(10%) |
基本要求:每年至少举行2次现场集中培训 |
政治部、执行局 | |
执行人员被追究违法违纪情况(20%) |
基本要求:未出现本院执行人员因执行工作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
纪检监察 | |
执行机构(5%) |
裁执分离: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分别由不同机构行使 |
基本要求:执行实施权与执行裁决权分别由不同机构行使 |
政治部、执行局 |
执行救助(5%) |
专项执行救助资金 |
基本要求:建立专项司法救助资金 |
行装局:救助基金保障机制及到位情况 |
执行工作方案(5%) |
出台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 |
基本要求:出台 |
执行局 |
争取地方支持(10%)(对于直辖市的中院不适用) |
定期主动向党委汇报执行工作(25%) |
基本要求:每年2次或2次以上向党委汇报执行工作 |
院党组 |
建立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制度机制(25%) |
基本要求:由相关部门出台涉及10个以上部门联动支持执行工作的文件 |
院党组、执行局 | |
定期召开执行联动联席会议、专门机构负责执行联动等(25%) |
基本要求:每年召开1次或1次以上由10个或10个以上部门参加的执行联动联席会议,且有专门部门负责联动 |
院党组、执行局 | |
推动本级相关部门将失信名单嵌入该部门工作系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25%) |
基本要求:有本级相关部门将失信名单嵌入该部门工作系统 |
院党组、执行局 | |
执行法治宣传(15%) |
制定执行工作宣传方案及其落实情况(25%) |
基本要求:制定宣传方案并落实 |
办公室、执行局 |
关于理性认识执行难的专门宣传(25%) |
基本要求:有关于理性认识执行难的专门宣传 |
办公室、执行局 | |
关于执行工作难点、热点及典型案例的法治宣传(25%) |
基本要求:有关于执行工作难点、热点及典型案例的法治宣传 |
办公室、执行局 | |
定期发布拒执罪典型案例(25%) |
基本要求:每年至少发布1或2次本院或辖区法院典型案例 |
办公室、执行局 |
5. 执行质效(25%)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备注说明 |
责任部门及职责 |
实际执结率(10%) |
实际执结的案件数(实际执行完毕+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法定终结执行+销案+不予执行+驳回申请)/首次执行实施案件数 (统计口径:首次执行,不含恢复执行、保全案件及审查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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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 |
执行完毕率(20%) |
系统自动提取的执行完毕率: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完毕案件数/首次执行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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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 |
执行到位率(20%) |
个案的执行到位率:每个首次执行结案的案件:到位标的额/申请标的额(剔除刑事执行、行政执行、非诉执行以及诉讼费的执行等案件,且结案方式仅包括执行完毕结案和终本结案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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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 |
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 |
法定期限内结案数/首次执行案件结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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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 |
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25%) |
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的案件数(实际执行完毕+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法定终结执行+销案+不予执行+驳回申请)/实际执结的案件数+超过法定期限未结案件数 (法定期限:分子中的法定期限是扣除、延长审限后的法定期限;分母中的法定期限是:无网络拍卖案件为6个月绝对期限;有网络拍卖案件为12月绝对期限。统计口径:首次执行,不含恢复执行、保全案件及审查案件) |
基本要求:达到90% |
执行局 |
执行异议案件的结案率(10%) |
执行异议案件的结案数/收案数 |
基本要求:绝大部分案件办结 |
执行局 |
国家赔偿(5%) |
国家赔偿案件数量 |
基本要求:年度未因执行发生国家赔付的国家赔偿案件 |
行政庭、执行局 |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