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2823民初883号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1-07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2018)云2823民初883

范会云:

本院审理的原告李达明诉被告勐腊铭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李达明不服本院作出的(2018)云2823民初883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因你住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1份。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O一九年一月七日

案件承办人:陶琪仙

地址:勐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