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28民终668号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2-27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8)云28民终668

王博文:

我院受理上诉人王博文与被上诉人云南三禾广告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云28民终66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O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