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2823民初737号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2-04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2018)云2823民初737

罗庆:

本院受理原告邓忠文诉你与被告杨双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本院(2018)云2823民初7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O一八年十二月四日

承办法庭:民二庭   承办法官:陶琪仙 

电话:0691-8124123

联系地址:勐腊县人民法院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