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2823民初7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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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2018)云2823民初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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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原告姜泽湖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云2823民初77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发生法律效力。

勐腊县人民法院

O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承办法官:依旺贺

承办法庭:行政庭

电话:0691-81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