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2822民初990号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1-09

云 南 省 勐 海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岩坎万:

  本院受理原告玉坎儿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云2822民初9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承办法官:佐灯

电话:0691-5123165

勐海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