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2823民初7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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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云2823民初742号
依光凤:
本院受理的原告曾小武诉你、王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空白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须知、空白授权委托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廉政告知书材料、执法承诺书、廉政监督卡、原告提交证据各1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
特此公告
勐腊县人民法院
二O
承办法官:李先勇
承办法庭:磨憨法庭
电话:0691-881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