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2-05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西双版纳天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尹凌云、王秀娟、玉嫩慢:
本院受理原告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行与被告西双版纳天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尹凌云、王秀娟、玉嫩慢、尹昶、俞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证据、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八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