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2822民初842号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2-02

云南省勐海县人民法院

 

刘有建:

本院受理原告西双版纳恒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宗仁锡、刘有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云2822民初84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提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勐海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日

承办法官:陈芊卉

联系电话:0691-5123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