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2822强清1号]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1-30
勐海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勐海国皓茶业有限公司:
本院已经受理申请人潘坚的申请强制清算勐海国皓茶业有限公司的申请,[案号:(2018)云2822强清1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受理强制清算申请的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后第3天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立案庭进行随机抽签,若你公司不按时到本院进行抽签,本院将依照程序按时进行抽签。 另告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以及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22条的规定,本院采取节约成本、方便诉讼及就近原则,将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公布的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和普洱市的律师事务所内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抽取其中一家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进行清算。
勐海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承办法官:刀娅 电话:0691-5121117、13988137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