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2823民初1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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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云2823民初1221号
徐浩翔:
本院受理原告曾小红与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开庭时间定于庭前材料公告期满后的次日上午0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一月十七日
承办法庭: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
承办法官:朱正武
联系电话:0691-8123060
邮编:66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