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2-04

勐海县人民法院

 

刘炎杭:

        本院受理原告赵明洪与你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2822民初659],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勐海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四日

承办法官:刀娅 

联系电话:0691-51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