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2-04
勐海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刘炎杭:
本院受理原告赵明洪与你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云2822民初65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四日
承办法官:刀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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