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1-08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2017)云2823民初230

云南启隆城镇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城镇建设总公司磨憨边境贸易区1号道路项目经理部:

本院受理的原告西双版纳磨憨恒辉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云2823民初2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O一七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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