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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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云2823民初602号
俞雪增:
本院受理原告喻雄杰与被告四川华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参加诉讼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传票、举证通知书、廉政告知书材料、执法承诺书、廉政监督卡、原告提交的证据、追加被告申请书、被告四川华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答辩状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二O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承办法庭:勐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
承办法官:朱正武
联系电话:0691-8123060
邮编:66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