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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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云2823民初219号
勐腊县勐仑镇金天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朱曼雯、王芳:
我院受理原告云南勐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云2823民初2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二O一七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