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30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云2823民初53号
李有民:
本院受理的原告勐腊海发木材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蔡承建、第三人甘翔、王德祺、你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蔡承建提出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答辩状,逾期本案将移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特此告知
二O一七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