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30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2017)云2823民初53

李有民:

         本院受理的原告勐腊海发木材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蔡承建、第三人甘翔、王德祺、你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蔡承建提出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答辩状,逾期本案将移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特此告知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O一七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