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30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2017)云2823民初53

李有民:

        我院受理原告勐腊海发木材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蔡承建、第三人甘翔、王德祺、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云2823民初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O一七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