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28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云2823民初385号
刘乾波:
本院受理原告勐腊县勐捧镇霖圣化肥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云2823民初384号民事裁定书1份。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承办法庭:勐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
承办法官:朱正武
联系电话:0691-8123060
邮编:66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