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28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2017)2823民初385  

刘乾波:

        本院受理原告勐腊县勐捧镇霖圣化肥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2823民初384号民事裁定书1份。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承办法庭:勐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

承办法官:朱正武

联系电话:0691-8123060

邮编:66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