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18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2016)2823民初840

姜志东:

        我院审理的(2016)云2823民初840号原告曹辉树、你诉被告姜建华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被告姜建华提出上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后,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答辩状,逾期将移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特此告知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O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承办法庭: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

承办法官:朱正武    

联系电话:0691-8123060

邮编:66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