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9-05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2017)云2823民初233

雷资坚: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喜英诉被告雷资坚、傅水生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云2823民初23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O一七年九月五日

承办法庭:民一庭   承办法官:王磊  

电话:0691-812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