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8-31

云南省勐海县人民法院

 

2017)云2822民初313

杨应忠:

        本院受理原告秦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云2822民初3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勐海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承办法官:徐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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