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8-18
勐海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刘友全:
本院受理原告代伯寿与你、杨克勤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因原告代伯寿要求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本案将择期开庭。举证答辩期限为30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后(2017年9月1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