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8-18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云28民初25号
胡应芬、李孟璇:
本院受理原告景洪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西双版纳鼎鑫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西双版纳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你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于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17)云28民初2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驳回被告西双版纳鼎鑫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七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