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8-17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云2823民初956号
陈虹英:
我院审理的(2016)云2823民初956号原告俸丽华诉被告浦培珍、第三人你、杨建平合同纠纷一案,现被告浦培珍提出上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之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后,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答辩状,逾期将移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特此告知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二O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承办法庭: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
承办法官:朱正武
联系电话:0691-8123060
邮编:66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