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8-09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随州市腾宏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审被告人闫巍巍犯交通肇事罪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10129时在本院刑事审判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你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O一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