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8-07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王俊平:

        本院受理西双版纳海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你、张红霞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执法承诺书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109日上午830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O一七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