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7-27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胡应芬、李孟璇:
本院受理景洪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西双版纳鼎鑫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西双版纳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你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证据二册9组、开庭传票、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执法承诺书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9月27日上午8:30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及判决。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