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7-17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云南科汇集团有限公司、田善栋、朱超:
本院受理上诉人张维志、王旭、徐才辉与被上诉人陈福珍、原审第三人云南科汇集团有限公司、田善栋、朱超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云28民终19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七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