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7-17

云南省勐海县人民法院

 

玉嫩:

        本院受理原告岩温尖诉被告玉嫩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云2822民初292号民事判决书1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勐海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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