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7-12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云28民终362号
徐强:
我院受理上诉人张明祥与被上诉人徐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云28民终362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撤回上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O一七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