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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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勐海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云2822民初710号
西双版纳昆玉建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岩温勒诉你与骆顺生、岩伍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云2822民初7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勐海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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