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6-12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7)云28民终102

黄付清:

        我院受理上诉人四川省自贡市龙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陈安华、黄付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云28民终10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671元,由上诉人四川省自贡市龙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O一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