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5-31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王道超:

        本院受理原告王德伦(王得伦)诉被告岩温叫安、波温叫安、第三人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2823民初871号民事判决书1份。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二O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联系电话:0691-812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