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5-19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2016)云2823民初839

李洪:

        本院受理原告夏勇诉你、被告李树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本院(2016)云2823民初8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O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电话:0691-812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