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董亚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2-14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2)云28民终1183

董亚萍

我院受理的上诉人西双版纳雅居乐旅游置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董亚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云28民终1183号民事判决。本院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762元,由西双版纳雅居乐旅游置业有限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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