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4-24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云2823民初83号
李有民:
本院受理的原告朱兴龙、赵卓芬诉你与甘翔、勐腊富林木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云2823民初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电话:0691-812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