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4-07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云南勐海弘远矿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杨从定诉你公司、冉啟万、起曲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执法承诺书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6月9日上午08:30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七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