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3-28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西双版纳京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景洪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起诉你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执法承诺书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6月1日上午8:30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