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云南群鑫商贸有限公司、李新明、陈英、张斌、赵豫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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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云28执恢17号
云南群鑫商贸有限公司、李新明、陈英、张斌、赵豫霞: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行与云南群鑫商贸有限公司、李新明、陈英、张斌、赵豫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28执恢17号恢复执行通知书、承办人告知书、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执法承诺书、廉政监督卡、缴款通知书。自公告之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