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3-28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西双版纳中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刘强、张瑞莹、刘增锐:

        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行起诉你们、王伟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执法承诺书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531日上午830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O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