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3-23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云2823民初276号
彭太平:
本院受理原告夏大翠、严秀菊、张果诉你、被告程金华、云南农垦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何平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现被告云南农垦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上诉。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答辩状,逾期本案将移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特此告知
勐腊县人民法院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电话:0691-812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