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云28破2号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4-27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云28破2号
本院根据费红琴申请于2018年11月30日裁定受理西双版纳威力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一案,指定云南律政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限西双版纳威力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西双版纳威力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云南省景洪市勐泐大道42号云南律政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666100、联系人:高慧明、蒋路晋、电话:13908815009、13988152937)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