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罗增奇、杨建红、杨小林)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4-07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云28民终72号
罗增奇、杨建红、杨小林:
我院受理上诉人彭虎与上诉人罗江兵,被上诉人罗增奇、杨建红、杨小林、王明飞、西双版纳磊鑫矿业有限公司身体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28民终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3832元,由上诉人罗江兵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