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3-09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田善栋、朱超、云南科汇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张维志、王旭、徐才辉与陈福珍、田善栋、朱超、云南科汇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执法承诺书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511日上午08:30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O一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