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2-16
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6)云2823民初963号
杨明富: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桥梅与被告杨明富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云2823民初9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勐腊县人民法院
二O一七年二月十五日
电话:0691-812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