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汪群、叶慧芬)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8-30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云28民终464号
汪群、叶慧芬:
我院受理的上诉人西双版纳勐养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匡柏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云28民终46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9900元,由上诉人西双版纳勐养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