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陈思宇、翁明喜)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7-09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陈思宇、翁明喜:
本院受理敖锡贵起诉你们、西双版纳天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树刚、施超美、中商云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梁明春、罕青、李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举证通知书、执法承诺书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年9月23日上午8:30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