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6-05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周建立、杨群英、郭春山、罗青、李树林:
本院受理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行起诉你们、西双版纳金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国林、许德、叶玉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举证通知书、执法承诺书监督卡、五个严禁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年8月20日上午8:30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