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云28民终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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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云28民终174号
董晶:
我院受理上诉人龙宇与被上诉人云南行无忧汽车销售有点公司、及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云28民终17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景洪市人民法院(2018)云2801民初930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景洪市人民法院重审。上诉人龙宇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148元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