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28民初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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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8)云28民初13

西双版纳龙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解天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与被告西双版纳龙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解天伟、曹先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不服判决,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云28民初13号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人:民二庭 玉的勒

联系电话:0691-2192257

特此公告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O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